网站首页 | 邮箱 | 办公 | 收藏本站
设为首页 | 关于我们
财经要闻
国际财经
时政快讯
华东经济 华北经济
西南经济 西北经济
中南经济 东北经济
宏观 公司 产经
地方 教育 生活
时尚 股票 黄金
老区文化 老区风采
老区故事 老区人物
老区文明 爱国基地
今天:
您所在的位置: > 江西财经网 > 产业动态 >

广电总局:广播电视节目不得使用网络语言

时间: 2014-12-02 10:42 作者: 来源: 点击:

  《太原晚报》消息 随着网络热词的发展,许多广告和电视剧都先后运用了新兴网络生词。近日,广电总局发出《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通知》(简称为《通知》), 要求严格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。

  此次《通知》共有四大内容:一。充分认识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;二。高度重视规范使用成语的必要性;三。严格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;四。加强审查管理和排查整治工作。《通知》要求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不得使用或介绍根据网络语言、仿照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,如“十动然拒”、“人艰不拆”。(岑益冬)

(责任编辑:admin)

栏目列表

最新新闻

更多>>

时尚综合

更多>>

企业商讯

更多>>

优秀品牌

更多>>

联系我们 | 人文地理 | 江西百科 | 江西论坛 | 网站地图
Copyright©2009 aijx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江西财经网